吉林省省级产业投资基金参股子基金 征集公告

2025.07.22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规〔2024〕3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吉林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吉林省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产投公司”)作为吉林省省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和省级金融服务平台,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省级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参股子基金合作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定位与目标

      吉林省省级产业投资基金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通过市场化方式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控风险”的管理原则,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吉林省重点产业发展。

     母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子基金应聚焦支持吉林省内处于成长期、成熟期的优质企业,重点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关键产业链优化升级以及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构建良好产业创新生态,带动产业集聚发展,培育涵养优质产业资源。

      二、重点投资方向

      子基金应紧密围绕吉林省产业发展战略,重点布局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医药康养(人参产业)、现代农业、文化和旅游、新业态等领域,并将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贯穿始终。

      三、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申请机构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

      2.管理能力:拥有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股权投资管理经验、良好的投资业绩记录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3.合规运营: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管理人及其主要工作人员无不良诚信记录。

      4.方案要求:提交的子基金设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架构、规模、出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地域及行业聚焦、管理机制、风控措施、退出安排等)需符合《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吉政办规〔2024〕3号)及省产投公司相关规定。

      5.优先支持:对行业影响力大、管理规范、募资能力强、历史业绩优异、产业资源丰富的头部基金管理机构予以优先考虑。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机构需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拟设基金名称、申请机构、申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基金管理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详细的子基金设立方案、基金管理人历史管理业绩及代表性投资案例说明等,具体可参考附件2《吉林省产业投资基金申请材料模板》,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省级产业投资基金参股子基金申请-【基金管理人名称】”。

      五、其他说明

      1.本征集公告的具体要求以《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吉政办规〔2024〕3号)及省产投公司后续发布的相关细则、指引为准。

      2.省产投公司对本公告内容及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3.本次征集不视为省产投公司对任何申请机构的要约或承诺。

      4.省产投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征集工作安排。

      5.申请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省级产业投资基金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楠

联系电话:13331661386或0431-85578107  

联系邮箱:wangnan@jiig.com.cn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666号文昌国际大厦12层

邮政编码:130022

 

附件:

 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规〔2024〕3号)

 2. 《吉林省省级产业投资基金申请材料模板》

 

 

吉林省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